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鄂州市鄂城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备案号:鄂城财采计备【2020】000844号,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鄂州市鄂城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就鄂城区河湖(库)及水利工程划界标示牌设置项目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EZYG-2020-ZFCG-028
2.项目名称:鄂城区河湖(库)及水利工程划界标示牌设置项目
3.采购预算:90万元
4.项目内容及需求:
4.1 测绘河道、湖泊、水库、堤防、水利工程1:2000及以上比例尺的地形图。
4.2 以地形图为底图,辅以卫星地图,采用内外业方式,先进行图上作业,在一定间隔和拐点处预布界址点;再通过外业,根据设计图纸对保护范围线和界址点现场测量放样,复核成果。
4.3 保护范围线桩(牌)制作与安装。
4.4 根据实地放样情况,利用内业划定保护范围线,形成保护范围界线及界址点设置平面图。
4.5 编制划界报告(保护范围界线及界址点设置平面图、移位界桩点之记、界桩(碑)成果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书)
5.服务期:65日历天完成全部任务且达到省级验收要求。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记录(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请供应商于 2020年 10月 12 日至 2020 年10 月 16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谈判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
(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报名登记表(本公告下方附件处自行下载后填写盖章)。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磋商文件公示时间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磋商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谈判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谈判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20年10月27日9:30之前提交至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2、本项目的开标将于磋商文件的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同报名地址)开标室公开进行,供应商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
六、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七、联系方式及地址
采 购 人:鄂州市鄂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吕焱
联系电话:027-53082295
地 址:鄂城区古城路28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向哲文
联系电话:13554455605
地 址: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鄂州市吴都中学东门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