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叶镇平石村苗木种植基地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ZYG-QTXM-2020-0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叶镇平石村苗木种植基地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杨叶镇平石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财政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资格后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杨叶镇平石村;
2.2招标范围:杨叶镇平石村苗木种植基地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投资规模:约150万元;
2.4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安全标准:要求达到《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条件如下(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本次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后审申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投标。
报名地址:2020年 8 月19 日至2020年 8 月 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5.2.1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2.2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2.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4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2.5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报名资料应按以上顺序将委托书及全部复印件装订成册,全部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应注明联系人名称、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
6、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时现场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
7.1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2020 年8月27 日上午9:30时前提交至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将被拒绝。
7.2本工程的开标会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杨叶镇平石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邵友国 电话/手机:0711-2730708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
联系人:向哲文 电话/手机:13554455605